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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使用甘肃省高校河西走廊特色资源利用省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07日  |  查看次数:[]

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甘肃省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重点实验室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管理实行课题制和主持人负责制管理。重点实验室大楼于2011年6月份即将竣工,为了保证重点实验楼有效使用,现在请各项目负责人对重点实验室大楼实验室的使用提出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使用实验室的研究人员须承担重点实验室的研究项目或以重点实验室的名义立项的省级及其以上项目;

2.按照学校意见,申请人进入重点实验室大楼后,申请人应腾出原有研究用房;

3.凡进入重点实验室大楼的研究人员要承诺遵守重点实验室的相关管理规定。

4.重点实验室将尽可能以研究方向靠近的联合方式安排实验室的使用。

5.表格附后,以电子表通过重点实验室网站提交,请通过“用户中心”栏目,提交于“实验室使用申请”栏目。

甘肃省高校河西走廊特色资源利用省级重点实验室

2011年4月7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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