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卫生,进一步搞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根据《甘肃省高校河西走廊特色资源利用省级重点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特拟订本责任书。
第二条 各实验室、仪器室、物资库房、供应室管理人员为该室(库)安全卫生责任人。(实验教学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责任主要由实验指导教师承担)。
第三条 安全防护的主要指标及评分
1. 消防管理(10分)
1.1 消防器材放置合理,按期检查,保管良好。(5分)
1.2 无火灾、溺水、爆炸。(5分)
2.仪器设备管理(30分)
2.1 仪器设备放置合理,按期检查,排出隐患,保管良好。(5分)
2.2 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在80%以上(5分)
2.3 无因违章操作使仪器设备报损、报废。(10分)
2.4 无因违章操作引发其它事故。(10分)
3.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30分)
3.1 材料、低值易耗品存放合理,保管良好。(2分)
3.2 特殊物品(易燃品,爆炸品,毒品,稀有贵重物品,强酸,强碱等腐蚀品及强氧化剂等)的贮存,保管合乎其贮存、保管条件及我院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5分)
3.3 无由于物品的存放不合理而造成的燃烧、爆炸、及对其它仪器设备,设施的损害。(8分)
3.4 无由于物品管理不善造成物品很大浪费,物品外溢、烧伤、烫伤、中毒、致死等情况。(7分)
3.5 无违反《化学化工学院验室安全卫生制度》有关规定。(8分)
4.安全防事故控制案发率(30分)
4.1 无非正常伤亡、水淹、爆炸、失泄秘、火灾等责任事故.(10分)
4.2 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率和隐患整改率达100%。(5分)
4.3 无违法,无违犯校院规章制度,无“六害”案、事件。(3分)
4.4 无违反《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12分)
第四条 考核评分办法
1. 无该项工作不得分。
2. 缺一项工作扣该项分,达不到标准视其情节扣1-8分
3. 犯罪一次扣20分,违法一次扣10分,违犯校院的规章制度一次扣5分。
4. 违犯《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每项每次扣5-10分
5. 发生火警一起扣5分,火灾一次扣40分。
6. 发生爆炸一次扣50分。
7. 发生中毒,致伤一次扣10分,致残一次扣30分,致死一次扣50分,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见死不救,临阵逃脱被人指控或揭发者扣15-20分。
8. 本室发生事故隐匿不报扣20分。
9. 刑事案件超一起扣5分,治安案件一起扣2分。
10. 发现本室以外其它室(房)有事故,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临阵逃脱被人指控或揭发扣10-15分,包庇,窝赃作假证的扣5-20分。
11. 发生政治事件一起扣20分,(游行、集会、罢课、请愿、上访一起扣10分;反动传单、标语、大小字报一起扣10分。)
12. 物品外流造成经济损失扣5-10分,造成致伤致残扣10-15分,致死扣20-30分,引起爆炸,火灾每项扣20-50分。
13. 发现其它各室实验事故:通知责任人加2分,通知责任人并协助排除者加5分,上报实验室办公室或院领导加5分,情况危机当即解除视其情节加10-30分。
14. 抓获一嫌疑人加2分,嫌疑人被处罚加5分。被逮捕加8分,被判刑加20分。
15. 见义勇为被公认的加10-15分。
16. 发生事故,非本室责任人发现并奋力救助加10-20分。
第五条 达标标准
80分合格;90分良好;100分以上优秀。
第六条:安全责任书承包签订